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询价采购函
XJ-2022003号
尊敬的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院内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施工管理,我院拟对院内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就以下询价要求,在2022年1月10日17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我院做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供应商报价函》应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提供产品彩页或图片。投标文件请寄(送)至我科,邮寄地址:安徽省庐江县周瑜大道350号庐江县中医院招标采购办。王学锋(收) 电话:0551-87335182 13905654666
3、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二、内容与要求:
1、营业证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业绩合同或协议;
3、针对我院的服务方案(包括响应时间、修缮质量等);
4、公司注册地在庐江或在本地注册分公司时间一年以上;
5、获得的信誉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比选评分标准
分值 |
评标要素 |
评分标准与说明 |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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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
90 |
营业证件(20) |
须具合法有效的营业证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有得20分,无不得分。 |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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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40) |
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每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40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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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30) |
根据服务方案(包括响应时间、修缮质量等)综合评价,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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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证明 |
10 |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5) |
获得市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得5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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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评价(5) |
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企业在社会公益事业中荣获的相关证书或凭据为评价依据。本社会公益事业是指在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提供材料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三、付款条件及方法: 按我院制定的管理办法回款。
电话传真:0551-87335182
联系人 吴国际
庐江县中医院招标采购办
2022年1月6日
供应商报价函
致:庐江县中医院招标采购办
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办提出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1、我方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院的处罚;
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将不受最低价中标的约束。
二、货物报价表:单位:元
按《耗材询价表》格式、内容报价。
三、交货日期及方式:接到我院订单后 日内送至我院指定地点。
四、付款条件及方法:
五、服务承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联系电话(传真):